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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平台售华为手机引争议,消费者质疑遭遇欺诈?

来源:百姓 编辑:百姓 时间:2025-07-03
导读: 近日,陕西延安市民梁先生向媒体反映,他在京东平台购买的华为手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在售后过程中,他认为京东平台存在推诿责任、疑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025年3月3日晚21时01分许,梁先生在京东平台花费5599元购入一部华为手机,订单号为311056085995。
      近日,陕西延安市民梁先生向媒体反映,他在京东平台购买的华为手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在售后过程中,他认为京东平台存在推诿责任、疑似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2025年3月3日晚21时01分许,梁先生在京东平台花费4599元购入一部华为手机,订单号为311056085995。
     6月3号,该手机突然出现故障,梁先生第一时间向京东售后反馈。京东方面让梁先生将手机返回检测,然而,经过十几二十天,寄回的手机仍然无法正常使用。当梁先生再次联系京东售后时,客服建议他前往延安当地的华为售后进行检查。
 
     根据华为延安市实体店出具的检测报告单显示,该手机主机损坏。更让梁先生震惊的是,华为实体店工作人员判断这部手机为二手手机,而他购买时京东平台明确表示是全新机器。梁先生认为,京东平台此举严重欺骗了消费者。
     此后,梁先生再次联系京东平台客服,得到的回复却是让他联系广州公司。梁先生对此十分不满:“我是在京东买的手机,出了问题却让我去联系其他公司,这明显是在推脱责任。我是因为信任京东购物平台才选择在这里购买,不然我直接去华为专卖店购买了。”
     目前,梁先生希望京东平台能够正视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他合理的解决方案,包括退换货以及相应赔偿。梁先生已向国家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反映。将持续关注此事件的后续进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

     一、赔偿标准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规
     (2) 如果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还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购电子产品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购买凭证和沟通记录,以便在遇到问题时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与商家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机构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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